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新建)招标公告1.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新建)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[2023]158 号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******农村局,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******农村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 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.1项目概况:(1)项目名称: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新建)
(2)建设内容及规模:建设规模21000亩(新建),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、田间道路工程、农田输配电工程等,详见工程量清单。
(3)工期: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。
(4)实施地点:灵寿县青同镇上邵村、 下邵村、北贾良村、南贾良村、刘朱乐村、白朱乐村、韩朱乐村、韩洼村;慈峪镇卢家洼村2个乡(镇)9个行政村。
(5)标段划分:本项目分为9个标段,各标段划分如下:
一标段:农用井和南贾良村喷灌
二标段:上邵村全部(除农用井)
三标段:下邵村灌溉(除农用井)
四标段:下邵村田间道路
五标段:刘朱乐村、白朱乐村、韩朱乐村、(全部)和韩洼村灌溉(除农用井)
六标段:卢家洼村田间道路
七标段:北贾良村、韩洼村灌溉和南贾良村管灌(除农用井、南贾良喷灌)
八标段:北贾良村、南贾良村田间道路
九标段:韩洼村田间道路
(6)质量标准:合格。 3. 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: 4.招标文件的获取 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4-03-29 00:00至2024-04-07 23:59(北京时间,下同),登录“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”和“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”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。 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,售后不退。技术资料押金0元,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 5. 投标文件的递交 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-04-19 09:00:00,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“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”和“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”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。 5.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。 6.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、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、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。 7.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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